从事酒类商品销售业务,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
*近有些老板说,他们朋友在浙江地区销售酒类是不需要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的,那我在上海销售也可以不用办证了。
管理办法告诉我们,在上海销售酒类是需要办理许可证的。新办法明确了本市酒类商品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分为《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和《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经营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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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商品经营者需要到哪里申请酒类许可?
本市的酒类商品经营者(包括各类公司、农民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可以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进行网上申请,或者到住所所在地的许可部门受理窗口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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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酒类许可需要哪些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
四、代为申领行政许可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
五、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办理)
六、酒类商品零售(或批发)许可证申请表
七、酒类商品零售(或批发)许可告知承诺书
八、经营场所使用、产权证明
若是酒类商品批发还需要准备:仓储使用证明(物流操作协议)、 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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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是否一定需要具有仓储场所?
需要。根据新办法的规定,申领《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应当具有与所经营酒类商品相匹配的仓储场所。因此,申请《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经营者,在申办许可证的过程中,还必须提供仓储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产权证、租赁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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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商品许可证申请过程中是否涉及现场核查?
本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在许可申请过程中,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即可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进行现场核查。
同时,新办法也赋予申请人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权利。如申请人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区市场监管局将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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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后,能否申请酒类商品许可证?
可以。根据国务院“证照分离”要求,食品经营许可(仅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制。从事食品经营(仅预包装食品)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此,食品经营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可直接申请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经营范围:酒类商品(不含散装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