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委托保险公司向上海保监局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资格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委托保险公司向上海保监局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金融许可证》或《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金融类机构提供);
(五)本机构*近一个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非金融类机构提供);
(六)《保险公司尽职调查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