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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前言:合伙人构成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而定,注意说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
外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说明

合伙人构成

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而定,注意说明: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一个有限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说明

(一)若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公司的情况,公司需要委托一名代表,代表公司执行合伙事务;这名被委托的代表即委派代表,会登记注册在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后期开户等等相关事宜需要委派代表来执行;

(二)若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直接由此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便没有委派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会登记注册在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后期开户等等相关事宜需要他来执行。

附:

(一)办结后您就获得的资料

设立完成

1、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2、 公章、委派代表私章、财务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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